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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無意中插入與教徒的同性戀辯論。 如果說聖經上寫同性戀有罪, 你就相信同性戀有罪。 然後說他們沒有道德倫理(誰的倫理!?什麼時代的倫理!?) 組成不正常的家庭(什麼叫做"正常"!?) 傳播性病(妳真的是學科學的嗎 Orz) 在無辜的人身上強加莫須有的罪名, 壓迫人家壓迫得心安理得的話, 那麼, 盡信那本書, 不如沒有那本書。
- lollipop -
lalunelov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